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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部分路邊停車場被指亂收費 管理經營不分是主因

停車先收費、高收費、收費不給票,鄭州市內路邊臨時停車場收費可謂亂象紛呈。記者在接到群眾舉報展開調查時發現,在停車難的大背景下,作為公共資源的路邊停車場,竟然成瞭一些部門甚至私人眼裡的“唐僧肉”。專傢建議,要打破收費亂、停車難的局面,隻有在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的同時,厘清管理和經營的界限,通過規范的公司化運作,讓價格杠桿真正發揮調節作用,相關問題才能逐漸化解。停車收費亂象紛呈在建業路商城路口附近的一傢飯店,市民張先生吃完飯出來準備駕車離開,一位身穿土黃色制服的中年婦女走過來,一邊指揮倒車一邊提醒:“把停車費繳一下,4塊錢。”繳費完畢,中年婦女並未主動給付票據。心生疑惑的張先生駕車沿該路段來回走瞭一遍,除瞭一塊“嚴禁擺攤設點”的告示牌外,並沒有見到任何停車場收費的明示標志。在經過持續數日的調查並采訪十多位司機後,《經濟參考報》記者發現,當前鄭州市停車場收費亂象紛呈,而上述場景隻不過是此間的一個縮影。“從此前接到的投訴舉報來看,涉及路邊臨時停車場亂收費的較多,主要包括停車先收費、高收費、收費不給票等。”鄭州市物價局收費處工作人員武大偉告訴記者,依據交通擁堵程度,鄭州城區被劃分為一二三類區域,為提高停車位使用周轉率,不同區域、不同時段的機動車存放服務實行差別化收費,但所有區域停車20分鐘以內免費。因為諸多的不規范,停車收費過程中不時發生糾紛。市民王先生質疑:“停車時沒有人,離開時不知從哪冒出來瞭,沒工裝沒證件上來就要錢,這跟攔路搶劫有什麼區別?”記者還瞭解到,按照鄭州市物價局、鄭州市停車場管理中心(下稱停管中心)等相關單位規定,市內正規停車場,需要有明晰的公示牌(下稱“P字牌”)和白色的停車泊位線,公示牌要標明收費標準、物價部門監制字樣,還要標明停車位的數量;看管收費人員統一著有停管標志的服裝,佩戴統一印制的上崗證,按標準收費後統一給付票據。對照規定,記者在鄭州多處路邊停車場采訪發現,僅從“P字牌”的設立上看,就是五花八門,有的除瞭字母“P”外什麼內容都沒有,有的雖有物價部門監制字樣,卻沒有收費標準。此外,多數“P字牌”並未公示停車位數量。停車場設置暗藏玄機采訪期間,《經濟參考報》記者接到舉報:河南省體育中心南門、西門口有人用繩子圈地設立停車場,亂收停車費,無論電動車、自行車、機動車,統收一元!記者調查發現,在停車收費亂象的背後,最大根源是停車場的設立不規范。鄭州市規劃局交通規劃處副處長樊欣介紹,城市停車場主要分為三大類:單位自建配建停車場、路外公共停車場、路內臨時停車場。前兩類停車場通常都有嚴格規劃,而第三類停車場,往往是作為公共停車場的補充,由交警部門臨時劃定,變動較大。鄭州市停管中心宣傳民警劉明州告訴記者,路內臨時停車場主要是指道路紅線以內,或占用路肩、人行道等設立的停車場。此類停車場的劃定,通常由相關路段的交警大隊進行考察,然後上報交警支隊和停管中心審批備案。有知情人士指出,表面看,路內臨時停車場是為緩解停車難而采取的調節手段,其設置卻暗藏玄機。根據鄭州市規劃院交通規劃所的研究,當前鄭州停車難最突出的時段在晚上。記者連續多晚在商城路、建業路、中州大道等路段看到,相關小區門口車滿為患,從路邊臺階到道路紅線內,各式車輛挨挨擠擠,形成一景。濱河綠苑小區的常先生告訴記者,雖然小區停車難,但相關部門並未劃有臨時停車位,過段時間就有交警過來貼罰單,不少業主在傢門口停車都很發愁。“鄭州臨時停車場的設置大多集中在飯店或商超附近,新店開張,門前很快就被劃定為停車場開始收費,一些配建指標不夠、停車難問題比較突出的小區,雖有停車需求卻不劃停車場。”市民李鑫說,“小區多在晚上停車,按照規定晚上停車免費,劃停車場沒啥收益。而飯店門口的停車位周轉率高,收益自然高。這樣的設置方式說到底是以收益最大化為目的,而不是以滿足市民停車需求為目的。”為瞭不讓停車收費影響客源,一些飯店甚至承包瞭門前停車場。在鳳鳴路建業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傢面館,記者看到門口立著一塊“P字牌”。看車人員介紹,飯店老板為瞭招攬食客,自己花錢把門前的一塊地劃成瞭停車場,客人停車不掏錢,其實錢已由老板掏過瞭。管理經營不分是主因一些接受記者采訪的業內人士介紹,由於臨時停車場的劃定隨意性大,管理粗放,此間很容易發生化公為私現象,有的停車場收費業務由此成為相關部門或個人的“唐僧肉”。幹過3年停車場管理員的小李告訴記者,此前曾在東明路某醫院附近看過停車場。剛開始,每月要從停管中心購買8到10本發票,每本120元,此外還要給停管中心繳納1800元的管理費,這樣11個車位月收入在3000元左右;改革以後采取“估堆”的辦法,即管理費取消,但每月要買40本發票,每本票50張,停管中心每張票抽成3元,光這一項就是6000元。“說白瞭,"估堆"就是把停車場按這個價格承包給你瞭,至於最後掙錢多少,如何掙錢,是你自己的事。”小李說,“如果嫌貴可以不幹,用停管中心的說法,反正有好多人排著隊想接手呢。”曾經營過停車場“生意”的吳老板透露,個人如果想在某個地段承包停車場,通常要找到所在交警大隊或停管中心提出申請,“隻要價錢合適,審批很容易通過,但諸如醫院附近的熱門地段,沒"關系"一般人是拿不到的。”面對質疑,鄭州市停管中心有關負責人承認當前臨時停車場收費管理中存在一些問題,但同時表示,和機動車保有量相比,全市停車泊位數明顯偏少是導致停車難、停車亂的主要原因。據劉明州介紹,目前全市有120萬輛機動車,且以每天新增1300輛的速度增長。按照國傢道路安全管理標準,一級城市停車位配置應達到100:30,由此全市至少應有35萬個左右停車位才能基本滿足需求,而目前鄭州市停車位不足20萬個。“在這樣的背景下,全市劃定瞭約1萬個路內停車位作為臨時調節,仍然僧多粥少。”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史璞認為,停車泊位短缺是停車難的重要原因,但作為行政部門,停管中心邊收費邊管理,是典型的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做法,在職責不清、定位模糊的背景下,公共道路資源淪為某些單位或個人牟利的工具便難以避免。要解決亂收費、停車難問題,史璞建議,鄭州市應成立統一的停車場管理公司,每個區成立分公司,通過IC卡計時繳費,同時停管中心單純履行行業監管職能,“讓管理的歸管理,經營的歸經營,才是正道。”

新聞來源http://news.hexun.com/2013-09-16/158049055.html車貸高雄內門車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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